24H咨询热线:
010-81522764
当前位置:首页 > 新闻动态 > 行业动态行业动态

定做家具有质疑 被告知不明应退费

日期:2012-08-18  来源:博特办公家具  浏览次数:1344

天山网讯(通讯员张红荣报道)8月1日,张女士到博州消协投诉称:她于6月中旬在兴乐广场的“欧派”橱具中定制一套连体橱柜,当时交了1000元定金,第二天店师傅到家中进行了测量,并预算10000元左右就可以全部按要求做好。

半个月后商家突然打电话说要交16900元后才能签协议、出效果图。张女士认为不合理,几次找商家进行沟通,协商无果后到消协投诉,要求不予制作,退还定金。

博州消协接到投诉后,工作人员进行了解、调查后得知,张女士投诉情况基本属实。商家认为:撤销定做的橱柜可以,但定金是张女士在听完产品介绍后自愿交的,不可能退。

消协认为:一是我国定金在《担保法》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,在《合同法》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,它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,在签合同时,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约定,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的期限,但在此案中,张女士虽已交了定金,只是在收据中注明,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。二是商家在测量之后没有及时与张女士联系,就告知要交16900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: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,商家负有一定责任。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:终止张女士所定做的橱柜,扣除实地测量费人工费用300元,退还700元定金,消费者表示满意。

内容编辑:北京办公家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