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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导客户购买实木家具遭赔偿5000元

日期:2012-08-03  来源:博特办公家具  浏览次数:1268
近日,李女士在北京某家具店内,购买了一套书柜和书桌,在购买前李先生特意与导购人员说明自己要购买的是实木家具,在导购人员的保证下,李女士与家具店签定了购买合同,并且支付了1万3千元的家具款。
过了一段时间之后,李女士要求家具店送货,可是当货到安装完毕后,李女士发现,所谓的实木书柜和书桌,只有框架部分是实木材料,其余部分材料全部都是密度板,和李女士当初与家具店合同中写的实木家具不符,因此李女士要求退换,可是遭到了家具店的拒绝。
商家解释:
根据该家具店负责人介绍,他们店里的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和非全实木家具,而且还称李女士所花1万3千元是买不到全实木家具的,如果是全实木家具得3万多元,听了商家的说辞,李女士感到很气愤,她想如果是这样的话,为什么不在购买前事先声明,为什么合同中要写实木家具呢,她觉得商家是在玩弄文字游戏,为此李女士把这个情况反应到了深圳市工商部门。
处理方式:
工商部门表示,根据我国《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,实木类家具的定义是,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的家具。密度板属于人造板材,店方在销售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,而以“主材实木”的标识,误导了消费者。多番调解后,商家同意退货并赔偿李女士5000余元。
北京办公家具厂提醒:
在您购买家具,办公桌椅的时候,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材料,颜色,规格等信息,以保证您的利益不受到损失,尤其是目前市场上所谓的实木会议桌,实木班台,之类的办公家具,大部分都为密度贴皮制成,所以消费者一定不要听信所谓的纯实木家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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